1.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项目进行论证,重点研究部门之间的职责划分和工作衔接。
2.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地方有关部门对重要的审批项目进行论证,从系统和地方工作的角度提出处理建议。
3.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咨询组成员对相关部门审批项目的处理进行评估,提出书面论证意见。
(四)审定。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对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工作,起草相关的审核和处理文件,经办公室负责同志核准后,呈报国务院领导小组审定。
1.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向各部门通报审核和处理结果,再次征求意见和协商,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审核和处理意见。
2.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起草对各部门审批项目进行审核和处理的报告、制作相关统计表,报国务院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
3.各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后续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向国务院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交专题报告。
三、保证措施和有关要求
江泽民同志今年5月31日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继续推进市场取向的改革,从根本上消除束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为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这个讲话对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各部门、各地区要认真学习领会并把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中去。要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以开拓创新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作风,努力做好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核和处理工作,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部门、各地区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全局观念,充分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手抓,对做好审核和处理工作提出严格、具体的要求,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要把审核和处理工作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机构改革相结合,与改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相结合,与依法加强日常管理相结合。要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提出抓好每个工作环节的具体措施。要正确处理工作进度与质量的关系,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任务。
(二)搞好协调,充分沟通。对审批项目进行审核和处理,涉及面宽,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要顺利完成这项工作,必须加强沟通,搞好协调,形成合力。各部门和单位要增强工作的自觉性,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对改革中遇到的管理职能交叉问题,各相关部门要站在全局高度,积极主动地沟通协商,研究明确主要负责部门和有关工作的衔接。国务院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认真听取部门的意见,搞好沟通和协商。对疑难问题,可以组织有关方面“会诊”,集思广益,开阔思路,防止出现偏差和疏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