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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出口货物检验检疫质量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合同/信用证中有关检验检疫项目的要求等内容,确定抽样方案。
  (一)主要工作环节:抽样依据、抽样方案、抽样工具、抽样标签、样品保存、抽样环境、抽样过程、样品送检。
  (二)工作要求:
  1.抽样依据。要根据货物类别及相关规定确定相应抽样标准。
  2.抽样方案。根据抽样标准和报检货物的数量、重量等及检验检疫感官、理化、微生物、残留、病虫害等对样品的要求制定现场抽样方案。
  3.抽样工具。包括取样工具和样品盛放、保存容器,出口食品类对该工具有特殊要求的,应按特殊要求进行准备。
  4.抽样标签。要制作抽样标签,内容包括:品名、数/重量、样品重量、抽样地点、时间、抽样人等,并贴在样品包装上。
  5.样品保存条件。对食品类等保存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样品(例如:冷冻样品),应有保存设施,对从抽样到检测有时限要求的样品应按时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
  6.抽样的环境要求。在抽样时对环境气候条件有要求的应在抽样记录上注明。
  7.抽样过程的要求。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和方案进行抽样,不能有随意性,样品要有代表性和典型性,切实避免对不同批次货物采样造成的交叉污染。检验检疫人员必须进行现场抽样,并做好现场抽样记录,同时提供抽/采样凭证,不能让其他人员代抽样,对抽取的样品必须进行监控。
  8.样品送检。送检样品时要填写送检凭证、按规定确定检测项目和检测时效。
  五、严格按照货物的检测标准和进口国要求,及时准确地完成实验室检测项目
  实验室检测工作是检验检疫技术执法的支撑和依据,是检验检疫把关的基础和核心。
  (一)主要工作环节:样品交接,检测项目、标准与方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样品留存与数据保管。
  (二)工作要求:
  1.实验室对施检部门送检的样品和送检凭证进行核对,并做好接收和登记工作。
  2.根据施检部门的要求或有关规定确定检测项目。
  3.检测的标准与方法应根据进口国的有关标准、国际组织的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
  4.实验室应加强测试工作各个环节的监控,严格按照标准检测,不得减少样品数量、简化测试程序、减少检验检疫项目。
  5.实验室的检测原始记录要齐全完整,数据要真实准确,要严格按照检测标准规定的要求表示测试数据。检测结束后要及时出具规范的实验室检测报告。
  6.实验室要对样品负责,对送样部门负责,要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对检测原始记录与检测报告负责。
  7.样品要按照有关规定留存,实验室检测的有关数据要妥善保管,以备复检与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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