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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宣传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宣传提纲》的通知

  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和再就业的形势
  在充分肯定已经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就业和再就业形势的严峻性。我国人口众多,解决就业问题是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当前我国正面临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交织的情况,就业方面的主要矛盾,是劳动者充分就业的需求与劳动力总量过大、素质不相适应之间的矛盾,这将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
  一是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矛盾十分尖锐。“十五”期间,每年城乡新增劳动力将升至峰值,加上现有城镇下岗失业人员,每年城镇需要安排就业的达到2200至2300万人,而每年新增就业岗位700至800万个,年度供大于求的缺口1400万到1500万个。同时,农村还有1.5亿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城乡就业压力并存。
  二是就业结构性矛盾十分突出。随着国有企业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力度的进一步加大,技术进步不断加快,传统行业出现大批下岗失业人员,许多人再就业困难,而新兴的产业、行业和技术职业需要的素质较高的人员又供不应求。特别是加入世贸组织的初期,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劳动力供求的不平衡性还会加剧。
  三是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凸显。由于下岗失业人员普遍年龄偏大,就业技能单一,在劳动力市场上竞争能力弱,再就业难度更大。矛盾的焦点集中在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上,这个问题已经成为一个带有全局性影响的重大经济和社会问题。
  四、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有很多有利条件
  首先,党和政府一贯高度重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和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提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要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和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要求的重要措施,着眼长远,立足当前,统筹兼顾,坚持不懈地抓好。根据这一指导思想,会议明确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基本要求。
  第二,我国经济正处于高速成长阶段,本世纪头一二十年,又迎来了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我们解决就业问题提供了巨大就业空间,当前,就业的潜力还很大。预计“十五”期间,将新增就业岗位4000万个。
  第三,经济结构调整为就业岗位的开发创造了条件。从产业结构看,我国第三产业的就业潜力大得很。2001年,我国第三产业从业人员占全部从业人员的比重为27.7%,而发达国家占70%左右,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已达到50%左右。根据国际经验,人均GDP达到1000美元是第三产业加速发展的转折点,我国2001年人均GDP已经超过900美元,第三产业高度发展将创造大量就业岗位。从所有制结构看,私营个体等非公有制经济已成为增加就业的主要渠道,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可以吸纳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从企业结构看,我国新增就业岗位的80%以上来自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发展,对解决就业问题具有重要作用。另外,国家正在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对西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扩大就业将产生重大影响。
  第四,中央确定了“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实施再就业工程”方针,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和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取得了重大进展,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五,不少地方结合本地实际,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在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鼓励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就业援助、加强就业服务和再就业培训等方面创造了一些成功的经验和切实有效的做法,有了一个比较好的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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