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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关于通报35个大中城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化调查情况的函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关于通报35个大中城市
 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化调查情况的函
 (建住房市函[2002]066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房地局:
  近期,我司对35个大中城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化情况进行了调查统计。调查表明,近年来,各地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各地情况差异较大,个别地方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根据部领导的批示精神,现将本次调查情况在本系统内进行通报。希望各地认真对照检查,尽快落实《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房屋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实现管理和服务规范化,推行政务公开,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
  附件:关于35个大中城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化情况调查的通报

                        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二00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关于35个大中城市房地产交易

         与权属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化情况调查的通报

  今年7月,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对35个大中城市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化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表明,大部分城市都能认真落实《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9号)和《简化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程序的指导意见》(建住房[2000]201号),房地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工作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但是,少数城市还存在一些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个别城市问题还比较突出。
  管理模式和机构设置趋于合理:35个大中城市中有北京、上海、重庆、广州、西安、青岛、厦门和深圳等8个城市实行房、地由一个部门统一管理的模式,其余27个城市实行房、地分别由两个部门管理的模式。8个城市由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区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房屋权属登记的受理、确权审核和权属档案管理,并以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名义核发房屋权属证书;27个城市,市区范围内的房屋权属登记发证实行一级管理,由市房地产管理部门或其派出机构直接办理。交易管理行政处室与办事机构分设的有28个城市,合设的有7个城市。权属管理行政处室与办事机构分设的有26个城市,合设的有9个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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