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师范教育司关于印发
《三年制小学教育专业课程方案(试行)》的通知
(教师司[200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委、直属师范大学:
现将《三年制小学教育专业课程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地专科学历小学教师培养的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并请及时把实施本方案的情况和出现的问题反馈我司。
附件:三年制小学教育专业课程方案(试行)
教育部师范教育司
二00三年一月十五日
附件: 三年制小学教育专业课程方案(试行)
本方案适用于招收高中毕业生,修业三年,培养大学专科学历小学教师的高等学校。
一、 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本专业招收高中毕业生,培养德、智、体等诸方面全面发展的小学教师。
具体要求如下:
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较宽厚扎实的文化科学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懂得小学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和进行小学教育科研的初步能力,具备从事小学多门课程教学和课程开发的能力,同时在某一学科方向上有所专长;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全的人格,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艺术修养和艺术鉴赏力。
二、 课程设置原则
1、时代性与前瞻性
课程设置力求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反映当代社会经济、文化和科技发展的趋势,贴近国际教育改革和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前沿,体现新的教育理念。
2、基础性与专业性
课程设置力求体现高等专科教育的基础性,同时要紧密结合当今小学教育课程改革的趋势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要求,针对小学教育专业的特征,力求构建科学的课程体系,提高小学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3、综合性与学有专长
课程设置力求根据现代科技发展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综合化的趋势,强化综合素质教育,加强文理渗透,注重科学素养,体现人文精神,加强学科间的相互融合以及信息技术与各学科的整合;同时,根据小学教育的需要,综合性教育与单科性教育相结合,使学生文理兼通,学有专长,一专多能。
4、理论与实践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