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继续推进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营市场化改革。开展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资金及负债情况的调查研究;完成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营市场化改革案例汇编。
2.开展建设事业价费税工作。组织开展对城市维护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的调查研究和城市市政公用设施价值补偿实现形式的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治乱减负的综合性工作,重点做好建筑企业、道路站点、农民建房等与建设领域相关的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完成收费立项及有关工作。
3.贯彻《
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和《
关于进一步推进城市供水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配合国家计委筹备召开“全国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会议”,推动城市污水处理产业化。
三、经济分析和统计工作
1.加强对建设事业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拓宽信息渠道,探索和研究经济分析方法和指标体系,建立经济形势分析工作机制;建立快速调查制度,定期做好建设事业经济运行情况的专题分析和综合分析工作;组织研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涉及建设领域有关的评价指标。
2.加大统计信息工作的力度。制定建设统计管理办法;针对少数统计指标数据失实的问题,开展对统计数据的质量及指标设置的调查研究和分析;按时整理汇总统计资料并发布;组织统计基础知识及填报、汇总统计报表技能的培训,指导地方做好统计基础数据的填报。
四、WTO及利用外资工作
1.认真做好WTO服务贸易新一轮谈判和申请加入WTO国家的谈判、内地与香港、中美、APEC等双边及多边贸易谈判。认真落实加入WTO的承诺,履行WTO成员的义务。组织制定建设领域有关涉外法规及相关问题的研究。完成加入WTO建设领域过渡性审议工作。
2.认真分析加入WTO后外商投资的新形势、新特点,探索利用外资的途径和方式。组织研究建设领域引进外资对调整产业结构和对国有企业改组改造的影响。
五、投资计划管理工作
1.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联系,支持中西部缺水县城供水设施建设及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维护和建设。
2.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国债及国家预算内投资计划的编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基础设施国债项目工程进度和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3.做好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基本建设计划编制和管理工作,组织乙区住宅、部办公大楼的竣工决算审核;加强对部电子政务网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