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征求第三次
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相关问题意见的函
(卫办统函[2003]26号)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对卫生事业发展战略目标及其实施过程的监测和评价,卫生部于1993年和1998年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两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调查获得的信息对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科学决策,合理配置卫生资源,调控卫生服务的供求关系,提高卫生服务的社会经济效益等产生了重要的作用。按照计划,我部拟于今年开展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为了更好的完成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征求意见如下:
一、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将总结前两次调查的经验,在保持连续性和可比性的基础上,围绕当前卫生改革与发展目标以及工作重点,开展住户健康询问调查和有关问题的社会学评估。我们初步设计了住户健康询问调查的内容,请各地对调查内容提出修改意见。
二、有些省、自治区、直辖市在第二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中扩大了本省的样本量,为本地卫生政策的制定与评价提供了科学依据。请拟在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中扩大调查样本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并上报具体意见。
三、请提出对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的其他建议。
以上意见和建议请于2003年3月底前报卫生部卫生统计信息中心
联系人:钱军程 010-68792489
蔡 敏 010-68792465 caimin@chsi.moh.gov.cn
徐 玲 010-68792488
二00三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 “第三次国家卫生服务调查”住户健康询问调查内容提纲
第一部分:家庭住户一般情况
第二部分:住户成员健康询问调查表
1)住户成员个人基本情况调查
2)住户成员两周患病、慢性疾病患病情况
3)15岁及以上住户成员失能和残障
4)15岁及以上住户成员健康危险因素
第三部分:住户成员卫生服务利用情况
1)两周患病的卫生服务利用
2)住院的卫生服务利用(前一年的住院者)
3)15-49岁育龄妇女及3岁以下儿童情况
4)对卫生系统的反应性调查(卫生服务利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