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近些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加强党政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出了明确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都要带头严格遵守,切实贯彻执行。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和领导责任追究力度。要经常检查这些要求和规定的落实情况,发现不落实的地方及时整改;要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做到防范于前,惩治于后,努力减少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要不断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加强人民群众和宣传舆论的监督,使各级政府机关和领导干部始终处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要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问题严重、性质恶劣、影响很坏的,特别是违反政策规定加重群众负担的,不但要依规依纪处分直接责任人,还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本通报下发后,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对机关建楼堂馆所、干部建私人住宅和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对顶风违纪的要从严处理。各地区、各部门要于2003年2月底前将清查情况报国务院纠风办。
附件:关于山西、江西、河南三起违规建办公大楼和私人住宅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二OO二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 关于山西、江西、河南三起违规建
办公楼和私人住宅事件的调查处理情况
(国务院纠风办、农业部、监察部、财政部、
国家计委、国务院法制办 二OO二年十一月十四日)
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精神,今年年初,山西省委对沁水县端氏镇政府加重农民负担违规修建办公大楼,江西省纪委对乐安县部分领导干部违规修建私人住宅,河南省政府对夏邑县曹集乡政府违规建造综合办公大楼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山西省沁水县端氏镇党委和政府加重农民负担违规修建办公大楼问题的查处情况
山西省沁水县原为省定贫困县。1998年3月至2001年9月,沁水县端氏镇党委、政府采取向农民乱收费等手段筹集资金,修建办公大楼,耗资430万元。主要问题有:
(一)严重违反国家规定,修建办公大楼。1998年至1999年,端氏镇违反国家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用弄虚作假等手段办理了办公大楼征地手续。在建楼过程中,严重违反建筑工程管理的有关规定,既没有报建、招标,也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和质量监督手续。大楼建成后至今尚未验收和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