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入学习
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2002年9月12日至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江泽民总书记作了重要讲话,朱镕基总理在会议结束时作重要讲话,吴邦国副总理作工作报告。9月30日下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以下简称《通知》)。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闭幕后,我部立即召开全国劳动保障厅局长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对贯彻落实工作作出部署,各地也普遍组织传达学习活动。为在已有的基础上进一步组织好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切实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的重大意义,把思想进一步统一到会议精神上来
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十六大之前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全面分析了我国当前面临的就业形势,深刻阐述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在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明确了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特别是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从党和国家全局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科学分析了我国就业方面的主要矛盾,矛盾的基本特征和焦点,明确提出了要正确处理好扩大就业与发展经济、结构调整、深化改革、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五个方面的关系,明确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工作重点和基本要求。讲话高屋建瓴,内容丰富,是对党在不同时期处理就业问题基本经验的高度概括和总结,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关于就业问题的理论创新,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丰富和完善,是指导我们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通知》在全面总结我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和再就业的新形势和新特点,重点围绕解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提出了积极的就业政策,是指导我国新世纪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通过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央领导同志重要讲话和《通知》,将全系统干部队伍的思想统一到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确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和工作要求上来。要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系统广大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以奋发有为、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