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刻领会和把握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政治高度,紧密结合国内外形势发生的深刻变化与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历史任务,在全面学习的基础上,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加以领会和把握:
(一)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就业是民生之本、千方百计解决好就业问题是贯彻“三个代表”要求的重大实践的重要论述。
(二)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就业方面的主要矛盾、矛盾的基本特征和矛盾焦点的重要论述。
(三)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正确处理五个关系和当前再就业工作四个重点的重要论述。
(四)朱镕基总理关于既要充分肯定国有企业改革,特别是实施再就业工程以来所取得的成绩,也要足够估计当前再就业工作的迫切性和艰巨性;既要发挥政府的促进作用,也要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既要突出地重点抓好再就业工作,也要继续做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工作的重要论述。
(五)吴邦国副总理关于多渠道开发再就业岗位、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抓好工作落实方面的重要论述。
三、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整体推进劳动保障各项工作
学习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要紧密联系劳动保障工作,明确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责,在重点做好再就业工作的同时,全面推进劳动保障整体工作的发展。目前要着重围绕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研究贯彻会议精神的思路和措施:
(一)关于再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落实责任制问题。
(二)关于积极的就业政策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三)关于促进再就业扶持政策的基本着眼点,即坚持市场导向就业机制,采取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支持劳动者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鼓励企业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帮助困难群体就业,以及鼓励企业内部分流安置富余人员。
(四)关于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提供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培训,提供“一站式”服务和“一条龙”服务,实行再就业援助。
(五)关于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将劳动保障管理服务信息网络向街道社区延伸。
(六)关于巩固两个确保,进一步推进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关系接续工作。
(七)关于规范企业裁减人员程序,加强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加大劳动保障监察力度,以及进一步做好劳动工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