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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宁波检验检疫局升格为正厅级直属局的复函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宁波检验检疫局
 升格为正厅级直属局的复函
 (国办函[2002]88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质检总局: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宁波检验检疫局升格为正厅级直属局的请示》(浙政[2002]15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升格为正厅级机构,隶属于质检总局,不增加人员编制。
  其他有关事宜,请你们与有关方面协商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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