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须加强监督管理,严格执法。要组织力量进行检查,对于节能建筑中采用的伪劣产品、不合格品,标准图、产品手册中虚报高估节能保温效果,节能产品介绍中的虚假欺骗宣传,以及节能设计,施工和检验中的弄虚作假行为,都要加强查禁处罚力度。
(四)促进技术进步,推行科技创新
要抓紧建筑能耗统计、产业普查等基础工作,研究制订相关的政策,完成一批建筑节能科技攻关、技术创新、成套技术开发推广和产业化项目,研究开发一批科技含量高、满足建筑节能标准要求的先进产品,建立节能建筑标识认定体系,编制技术与产品推广、限制、淘汰目录。做好技术和产品的转化工作,促进节能技术市场化、产业化,为建筑节能工作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拟重点开展以下方面的科技项目工作:
1.建筑节能政策法规体系的研究。
2.建筑节能标准体系的研究。
3.建筑供热改革及配套政策的研究。
4.建筑节能产业化现状及发展政策的分析与研究。
5.建筑能耗的调查分析。
6.建筑节能热工检测成套技术研究开发与工程应用。
7.采暖地区建筑节能成套技术研究开发与工程应用。
8.夏热冬冷地区建筑节能成套技术研究开发与工程应用。
9.夏热冬暖地区建筑节能成套技术研究开发与工程应用。
10.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成套技术研究开发与工程应用。
11.新型墙体材料在建筑中应用的成套技术及其对环境影响的评估。
12.太阳热水器与建筑结合的研究与工程应用。
13.地源热泵及水源热泵技术系统研究开发与工程应用。
14.采用不同能源、不同采暖与制冷方式、系统调控及计量系统的开发和技术经济分析。
15.公共建筑节能成套技术研究开发与工程应用。
16.建筑围护结构体系成套技术研究开发与工程应用及技术经济分析。
17.发达国家建筑节能政策、标准及管理的研究。
18.发达国家建筑节能技术发展动态及我国建筑节能技术发展战略的研究。
(五)加快标准制订步伐,完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
编制出配套的建筑节能标准,是推进建筑节能事业的基础工作。目前仅有少量建筑节能标准,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应尽快建立完整的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其中包括基础标准、技术标准、产品标准、工程标准、管理标准以及各类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运行标准、检测标准、能耗标准、新能源利用标准等。
“十五”期间急需编制的标准包括: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太阳能、地热等新能源的应用标准;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小城镇及农村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供热计量技术标准和采暖收费标准;供热采暖运行技术标准;空调制冷运行技术标准;民用建筑采暖能耗检测方法;民用建筑空调能耗检测方法;建筑能耗定额;外墙外保温技术规程等。还需编制常用建筑材料基本热工参数、常用建筑用能设备基本参数、常用建筑气象数据等标准手册,及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通用设计与标准图集等。
配合节能设计标准的实施,应编制全国的和地方性的标准图、通用图等配套图集。应加强对国外节能标准的调查、收集和分析研究工作。从中吸取有益的经验。
(六)做好建筑节能试点示范工作,加大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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