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00二年九月二十三日)
为加强技工培养工作,根据《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按照劳动保障部《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就业能力计划》,实施“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从适应经济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要出发,充分依靠行业和企业,广泛动员全社会的教育培训力量,普遍开展技能振兴行动,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高技能人才成长。
二、目标任务
瞄准企业生产急需,采取切实措施,大力加强技术工人特别是高级技术工人的培养,力争通过3至5年的努力,使技术工人尤其是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数量和比重有明显增加和提高,缓解高技能人才短缺状况。
三、项目内容
根据
国家产业技术政策,结合经济结构调整需要和劳动力市场需求,在制造、加工、建筑、能源、环保等传统产业和信息通信、航空航天等新技术产业领域,选择一些重点工业城市,实施若干高级技工培训项目。2002年10月,首先启动
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其他项目将陆续发布实施。
四、主要措施
(一)充分发挥企业和高级技工学校的作用,动员其他职业教育培训机构积极行动,沟通培训机构与企业的联系,促进职业培训与岗位开发相结合,强化高级技能人才和复合型技能人才的培养。
(二)推广新技术、新技能在职业培训领域的研究、应用和推广,创新培训形式,开展远程职业培训,推动多媒体音像、仿真模拟教学技术的应用。
(三)推动企业落实培训经费,大力开展职工培训,建立培训、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政策,提高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工资水平、岗位津贴和福利待遇。
(四)推进职业技能鉴定改革,探索实行与企业生产和职业学校教学实际相结合的鉴定模式。加大技师考评改革的工作力度,使经过培训的高级技工,通过公开考评的方式,取得技师职业资格,促进高技能人才尽快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