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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办公厅关于转发广东省人事厅《广东省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采取强制手段,胁迫用人单位和求职人才;
  (三)假冒或未经许可使用其他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名称,从事人才中介服务业务;
  (四)盗窃、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五)在帐外暗中给予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回扣和财物;
  (六)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信誉和声誉。
  第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者撤销资格、缴回证书的处罚;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撤销资格、缴回证书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证书考试。
  第十四条 资格证书应考人员在报考和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资格证书考试; 已骗取资格证书的,撤销资格、缴回证书。
  第十五条 资格证书考试考务工作人员循私舞弊、泄露秘密的,由其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 政府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在资格证书管理活动中,逾期不予办理登记手续、滥用职权、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循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行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省政府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从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附表1      广东省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书登记表



  档案编号:

┌───────┬───┬────┬──┬────┬───┬──────┬──┬───┐
│  姓  名 │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籍贯   │  │   │
├───────┼───┴────┴──┼────┴───┼──────┴──┤ 相片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最高学历   │         │   │
├───────┼───┬────┬──┴────┬───┴──────┬──┤   │
│ 获得证书时间│   │证书编号│       │首次申请登记时间  │  │   │
├───────┼───┴────┴───────┼───────┬──┴──┴───┤
│  身份证号码│                │ 现居住地  │         │
├───────┼────────────────┼───────┼─────────┤
│  联系电话 │                │ 邮政编码  │         │
├───────┼────────────────┼───────┼─────────┤
│ 聘用单位全称│                │ 注册地址  │         │
├───────┼────────────────┼───────┼─────────┤
│单位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
│本人工作、学│                                   │
│习、培训经历│                                   │
├──────┼───────────────────────────────────┤
│有无违法犯罪│                                   │
│和违规违纪记│                                   │
│录     │                                   │
├──────┼───────────────────────────────────┤
│聘用单位  │                                   │
│意  见  │                            (盖章)     │
│      │                         年  月  日   │
├──────┼───────────────────────────────────┤
│主管机关  │                                   │
│审核意见  │                           (盖章)     │
│      │                         年  月  日   │
├──────┼───────────────────────────────────┤
│  备注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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