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教育部、中华慈善总会关于开展烛光乡村英语教师志愿培训者培训(TESOL认证)项目的通知

  5.培训班的日常管理。
  6.在烛光工程需要时,保证参训教师能够为烛光工程义务工作(累计不少于130小时/人)。
  (二)烛光办职责
  1.制定TESOL-Candlelight年度培训计划。
  2.与加拿大国国际TESOL协会合作,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TESOL培训大纲。
  3.组织合格的加拿大TESOL培训教师,并按计划及时派出。
  4.监督教学工作,保证培训质量。
  5.为参训教师提供教材及有关资料。
  6.安排并考核参训教师的教学实践,申办TESOL-Candlelight证书。
  7.组织参训教师为贫困地区英语教师培训或英语教学服务,颁发“烛光工程志愿培训者”荣誉证书。
  三、参训教师选拔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心公益事业,愿意为烛光工程的教师培训项目提供不低于130小时的志愿培训服务。
  2.现职英语教师或教研员;或本人有志于从事英语教学工作、学校有计划培养的教育人才。
  3.身体健康,能承受高强度的学习任务。
  4.具备较高的英语水平(不低于大学英语四级或同等水平),英语听、说能力较强,能适应英语授课。
  四、培训内容
  采用封闭式全英语教学,每期培训的全部课程为130学时,其中两周78学时集中授课,52学时课后进行。授课内容为英语教学技巧与方法、英语语法课程、特定领域英语教学、比较阅读和教学实践。
  学员通过考试并完成教学实践后,可获得TESOL-Candlelight证书。
  为了充分保证培训质量与效果,在正式课程之外,烛光办还将在培训期间,安排国内教师为参训教师答疑,以帮助参训教师适应外教授课,保证参训教师理解并掌握所学内容。
  五、项目规模与实施时间
  项目第一部分实施时间暂定两年。两年内每一个培训教师组(4名加拿大TESOL培训教师)将培训47—50期,6800—7500人。如果实际需要参训的教师超过上述数额,烛光办将酌情派出更多的TESOL培训教师组。
  第一部分培训的前两期在北京举办,计划培训每期300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派教学或教研骨干参加,每省(自治区、直辖市)每期不得超过15人。其中第一期培训时间为2002年10月7日—10月18日,10月6日报到;第二期为10月21日—11月1日,10月20日报到。
  自2002年11月2日起,烛光办将根据各地报名人数的多少排序,有计划派出TESOL培训教师组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期分批举办培训班。每二周为一期,每期培训140—160人。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