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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防治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

国家林业局防治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重要部署和国家林业局党组关于防治非典型肺炎的总体要求,坚决防止疫情传播蔓延,保证职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国家林业局防治非典型肺炎应急预案。
  一、协调指导机构
  1、成立局防治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置协调指导小组,在局党组领导下,负责局防治非典型肺炎应急情况处置的协调指导。
  组 长:李育材
  副组长:杨继平、雷加富
  成 员:程红、刘玉来、刘双来、李玉华、孙传玉、焦德发、张守功、李忠平、于建亚、彭有冬、
王宏祥、张柏涛、张樟德
  2、设立局防治非典型肺炎应急处置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沟通信息汇总情况,及时向协调指导小组报告。
  主 任:焦德发
  副主任:恽文田、李世东
  成 员:郜沁国、耿少华、程鹏、张广平、刘宝华、徐志霞、董爱玲、赵京
  3、设立局疫情监测值班室和疫情报告值班员
  值班室:机关医务室
  值班员:张广平、李丽
  4、各司局、各直属单位据此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应急预案,成立协调指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和值班报告人员。
  二、应急情况处置原则
  发现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人员,各司局、各直属单位,要严格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置:
  一是立足于快,做到边处置、边报告;
  二是坚持属地管理为主,及时与地方防疫部门联系共同处置;
  三是自下而上、逐级负责,哪个单位发现病例就由那个单位立即就地处置。
  三、应急情况处置
  1、各单位在发现“非典”疑似症状人员时,发烧在38°C以下,没有其它症状的立即安排在家中观察隔离;发烧在38°C以上并伴有咳嗽等其它症状的要立即送往就近二级以上医院诊断。
  2、经医院确诊为“非典”疑似病人时,所在单位,一是要按照北京市政府关于对“非典”疫情区域进行隔离的通告要求,立即报告当地防疫控制中心,对“非典”疑似病人办公场所、住所、周围环境以及所用物品等进行封闭消毒;对所有与病人接触人员进行排查。二是要立即向局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局协调指导小组立即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向周生贤局长报告;三是对所有排查出的接触人员立即安排在家中隔离观察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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