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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迟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强制实施时间的第38号公告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推迟
 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强制实施时间的第38号公告
 ([2003]认监委第38号公告)


  由于一些客观原因,给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申请、送样检测和工厂审查的进程带来了一定的影响,现决定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强制实施时间,由2003年5月1日推迟至2003年8月1日。
  在此期间,有关申请人应尽可能利用认证机构网络进行网上申请;对已获得认证证书的,请向标志发放管理中心邮购认证标志。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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