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输出的贝来自输出国官方注册并处于官方监督之下的养殖场。
2.输出国、地区或养殖场无包拉密虫病、单孢子虫病、马尔太虫病、闭合孢子虫病、派琴虫病,并按照 OIE水生动物诊断手册规定的程序进行官方监测。
3.出口养殖场满足AQSIQ进口水生动物的条件并得到认可,养殖场的贝类无重要传染病或寄生虫的临床症状,来源的贝类在此前3个月没有发生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4.此批贝类出口前在输出国的注册养殖场隔离饲养至少14天,期间未发现传染病和寄生虫病临床症状。隔离期间对下列疫病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根据不同来源地确定检疫项目)。
5.运输用水或冰不含对人和水生动物致病的病原体,运输包装符合中国要求。
对于食用贝类
关于养殖场:
名称: 电话:
地址: 传真:
官方注册号:
签证官员证明:
1.输出的贝类来自输出国官方注册并处于官方监督之下的养殖场。
2.输出国、地区或养殖场无包拉密虫病、单孢子虫病、马尔太虫病、闭合孢子虫病、派琴虫病,并按照OIE水生动物诊断手册规定的程序进行官方监测。
3.此批贝类经过输出国官方机构检验无致病性细菌,残留物质、贝类毒素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残留符合中国限量标准。
4.运输用水或冰不含对人和水生动物致病的病原体,运输包装符合中国要求。
5、此批贝类适合人类消费。
甲壳类(包括种用、观赏用)
关于养殖场:
名称: 电话:
地址: 传真:
官方注册号:
签证官员证明:
1.输出的甲壳类水生动物来自输出国官方注册并处于官方监督之下的养殖场。
2.输出国、地区或养殖场无TUARA综合症、白斑病、黄头病,并按照OIE水生动物诊断手册规定的程序进行官方监测。
3.出口养殖场满足AQSIQ进口鱼的条件并得到认可,养殖场的甲壳动物无重要传染病或寄生虫病的临床症状,来源的甲壳动物在此前3个月无重要传染病和虫害。
4.此批甲壳动物出口前在输出国的注册养殖场隔离饲养至少14天。隔离期间对下列疫病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根据不同来源地确定检疫项目)。
5.此批甲壳动物在出口前7天内经检查没有发现传染病或虫害的临床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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