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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毒研究实验室暂行管理办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毒的毒种保存、使用和感染动物模型的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失效]

  2.4 生物安全柜的污物用化学消毒后,装入密封袋放入高压灭菌器灭菌。
  2.5 小动物解剖和取样必须在隔离器或生物安全柜内进行。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解剖的小动物,必须先在隔离器内处死并密闭包装后转移至生物安全柜,实验后的废物和动物尸体按2.3和2.4程序处理。
  2.6 实验人员须穿正压防护服或穿三套隔离服,可在进入的更衣室一次穿好。戴特制防护帽、护目镜、口罩、防护靴或鞋,戴两副乳胶手套。
  2.7 实验结束后,应严格按更衣程序脱去正压防护服和隔离服,并淋浴后,出更衣室。
  3.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毒感染大动物实验室
  实验室除了达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毒实验室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毒感染小动物实验室要求外,还必须达到如下要求:
  3.1 实验用灵长类动物在进入实验前应在清洁区进行清洗,所用废水可排入公共下水道。更衣室的外侧淋浴间下水也排入公共下水道。
  3.2 在负压隔离器内饲养动物。应严防动物咬伤、抓伤工作人员,一旦发生,必须立即报告,并隔离观察;防止袖套老化和被动物破坏。
  3.3 隔离器内保持足量的过滤通风和负压状态。
  3.4 动物取材和处死按2.3、2.4程序进行。
  3.5 实验人员在操作时必须穿内防护服和正压防护服,出实验室按2.7程序进行。
  4. 组织管理
  4.1 管理责任制
  4.1.1 单位法人责任制:由单位法人负责组织专门的领导小组和生物安全委员会负责生物安全,制定管理制度,监督有关法规和操作规程的执行。
  4.1.2 实验室主任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有权决定本部门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孕妇、不健康者和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
  4.1.3 参加实验动物的人员,必须持有《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4.1.4 所有参加实验的人员必须进行一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毒实验室操作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此项工作。
  4.1.5 在实验室的入口处贴上生物安全实验室标志和负责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
  4.2 规章制度
  4.2.1 通风空调净化系统、灭菌系统设施的验证与验收规程。
  4.2.2 实验室准入制度。
  4.2.3 实验室高压、消毒规程。
  4.2.4 实验室突发事故处理规程。
  4.2.5 实验室设施、设备的监测、检测和维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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