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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严禁保险公司以大额协议存款出质为他人提供担保的通知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严禁保险
公司以大额协议存款出质为他人提供担保的通知
(2002年10月29日 保监发[2002]110号)
各保险公司:
为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大额协议存款业务,防范风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大额协议存款期限长、金额大,如保险公司以大额协议存款出质为他人提供担保,则将保险资金置于极大的风险之下,一旦形成损失,将严重影响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因此,严禁保险公司以大额协议存款出质为他人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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