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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98年修正案生效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
 安全公约>》1998年修正案生效的通知
 (2002年7月26日交通部交国际发[2002]336号文印发)


  国际海事组织海上安全委员会于1998年5月18日以MSC.69(69)号决议通过了《经修正的<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以下简称“安全公约”)的1998年修正案。
  按照安全公约第Ⅷ(b)(ⅵ)(2)条规定,该修正案在2002年1月1日应视为已被接受,除非在此日期前有三分之一的缔约国或其商船吨位不少于世界商船吨位50%的缔约国政府反对该修正案。近接国际海事组织通知,截止2002年1月1日,秘书长没有收到对该修正案的任何反对意见,按公约第Ⅷ(b)(ⅶ)(2)条规定,该修正案于2002年7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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