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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的通知

  其中:RBt为该保单在t时刻分配到的增额红利;A为按照评估基础计算的在t时刻购买原保单责任的趸交净保费。
  2.终了红利的计算应当按照每张保单对分红保险特别储备的贡献确定:
  保险公司根据产品类型、交费方式、交费期限、保险期限等保单信息对所有分红保单分组,计算各组的资产份额,并利用各组的资产份额和责任准备金,划分各组对应的分红保险特别储备,即:
  每组对应的分红保险特别储备份额=每组的资产份额-每组的责任准备金
  每张保单享有的终了红利应当与该保单对应的分红保险特别储备份额中将分配给保单持有人的比例大体相当。

第五部分 法定责任准备金

  十三、会计年度末保单法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应当用“未来法”逐单计算。
  十四、法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计算基础。
  (一)评估利息率不得高于下面两项规定的最低值:
  1.保监会每年公布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评估利息率;
  2.该险种厘定保险费所使用的预定利息率。
  (二)评估死亡率。
  1.终身年金以外的人寿保险采用险种报备时厘定保险费所使用的经验生命表。
  2.终身年金保险采用按下面规定调整后的中国寿险业经验生命表中的年金保险经验生命表,分别计算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80%×年金保险经验生命表;
  ·120%×年金保险经验生命表。
  十五、法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计算方法。
  (一)法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计算采用修正法。
  1.修正净保费的确定。
  (1)修正后首年净保费α按下列公式计算:
     NL
  α=P  -EA
      NL
  其中:P  为根据评估基础确定的交费期间均衡净保费,EA为费用扣除额。
  如果α的计算结果小于根据评估基础计算的首年自然净保费,则α取自然净保费。
  (2)修正后续年净保费β按下列公式和法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算基础计算:
                 NL
  α+β在交费期初的精算现值=P  在交费期初的精算现值
  2.费用扣除额不得高于基本死亡保险金额的3.5%。
  3.根据上述法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计算基础(即评估基础)和修正方法计算修正准备金。
  (二)如果按修正方法计算的续年评估均衡净保费高于毛保费,还应计提保费不足准备金。保费不足准备金为保单在未来的交费期间内,评估净保费与毛保费之差在保单年度末按评估基础计算的精算现值。
  (三)保险公司采用增额红利分配方式的,计算法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时,保险责任应包括已公布的增额红利部分,但不包括未来增额红利和终了红利。
  (四)保单年度末保单法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为上述修正准备金与保费不足准备金之和,并且不低于保单年度末保单现金价值。
  (五)会计年度末法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的计算,应当根据所对应的上一保单年度末的保单法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扣除保单在上一保单年度末的生存给付金额后和该保单年度末保单法定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进行插值计算,并加上未到期评估净保费(如果评估净保费大于评估毛保费,则为未到期毛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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