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终把食品打假作为重点,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项打假。重点查处以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用发霉变质原料和过期变质食品加工食品、用病死畜(禽)加工食品、篡改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伪造冒用质量标识等违法行为。
狠抓源头和区域治理。大中城市局要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掌握食品制假售假区域、地段等特点,加强重点对象监控和源头治理。完善对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企业的档案,严把市场准入关。禁止食品未经检验和按规定应加贴质量安全标志而未加贴出厂的行为。必要时开展肉品冷库专项检查,严防境外疫区肉类产品非法入境活动反弹。
组织节日和季节专项执法检查。元旦、春节、“中秋”、“十一”期间,重点检查关系人身健康、安全的食品、热销商品。“六一”期间,重点查处儿童食品及饮品中非法添加糖精酸钠、色素,重金属污染及标实不符的违法行为。6—9月份,重点检查各类夏季饮品和冷冻食品的质量安全问题,取缔各类非法生产和灌装窝点。
(二)继续以农药、化肥为重点,坚决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违法活动。
继续与农业、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四项措施:一是深入开展“农资打假下乡”活动,结合农时查处假冒伪劣案件,宣传农资知识和名优产品,加强事前防范;二是对一些产品质量问题多,企业和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开展重点整治;三是加大“打击假冒,保护名优”力度,必要时组织全国统一的集中打击和集中销毁行动,震慑不法分子;四是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复混肥、国家明令淘汰的杀虫眯、毒鼠强及其他剧毒农药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彻底根除。
(三)深入开展劣质建材打假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制售“地条钢”和劣质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违法行为。
巩固劣质钢材打假成果,继续严厉打击“地条钢”等违法活动。以“地条钢”为试点,实施“黑名单”监控,严打反弹;加强督查督办,确保对“地条钢”生产窝点做到“五彻底”。
组织劣质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专项打假活动。要结合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以涂料和人造板为重点,一是查处有害物质限量超标的违法行为;二是与行业协会和名优产品企业联手,打击假冒侵权违法行为;三是从查处不合格的原料、工艺和设备入手,研究从源头控制劣质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的治本措施。
开展建筑用低压电器打假工作。要结合国家强制性认证“3C”标志的实施,配合国家城乡电网改造等重点工程,开展质量监督,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的低压电器、电线电缆、电度表等违法行为。对劣质电线电缆,开展区域性质量问题整治,严厉打击和防范使用废旧塑料和回收旧铜材生产电线电缆的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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