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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部关于建设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的意见

信息产业部关于建设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的意见
 (信部规[2003]2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息产业主管部门:
  电子信息产业是关系国家经济命脉和安全的基础性、战略性、先导性支柱产业,是促进国民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核心产业。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优先发展信息产业”。为落实中央这一战略部署,加快结构调整,促进国内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最终实现我国由世界电子信息产业大国向电子信息产业强国的转变,信息产业部决定组织推进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建设工作。具体意见如下:
  一、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以下简称“产业基地”)是指电子信息产业规模大、科研开发能力强、骨干企业相对集中、产业链和配套服务体系完善的地区;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园(以下简称“产业园”)是指某一专业领域处于全国领先地位的产业聚集区。
  二、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建设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抓住国际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我国加入WTO以及国家优先发展信息产业的历史机遇,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并举、中央与地方合作互动、规模扩张与产业升级并重,引导产业做大做强的同时,发挥区域经济的聚集、辐射和带动效应,优化投资环境,整合优势资源,发展规模经济,提升核心竞争力。
  三、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建设的总体目标:充分发挥产业基地和产业园的集聚效应,实现产业向技术水平更高、市场竞争力更强、经济效益更佳的层次转移,提高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中的地位。争取用10-15年的时间,把我国建设成为世界电子信息产业强国。
  产业基地和产业园建设的近期目标:建设若干个产业规模大、布局相对集中、辐射带动作用较强的综合性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在全国形成一批集成电路、电子元件(含仪器、设备和材料)、电子器件、通信、计算机与网络产品、消费类电子产品等有特色的国家电子信息产业园。
  四、产业基地的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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