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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
 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2003]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制定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领导和组织工作,经国务院批准,成立制定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温家宝 (国务院总理)
  副组长:陈至立 (国务委员)
  成 员:路甬祥 (中科院院长)
      陈奎元 (社科院院长)
      徐匡迪 (工程院院长)
      李继耐 (总装备部部长)
      马 凯 (发展改革委主任)
      周 济 (教育部部长)
      徐冠华 (科技部部长)
      张云川 (国防科工委主任)
      金人庆 (财政部部长)
      张柏林 (人事部部长)
      田凤山 (国土资源部部长)
      汪光焘 (建设部部长)
      王旭东 (信息产业部部长)
      汪恕诚 (水利部部长)
      杜青林 (农业部部长)
      高 强 (卫生部常务副部长)
      解振华 (环保总局局长)
      李长江 (质检总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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