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报名审核
(1)领表。6月13日报名开始,毕业生从中国志愿服务网(www.zyz.org.cn)、中青网(www.cycnet.com)上下载或到本校项目办领取报名登记表(式样见附件)。
(2)交表。毕业生填表后交本校项目办(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3)审核。6月30日,报名截止。高校项目办应在毕业生离校前,对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通过面试、查看相关资料等方式进行考核、预选。对通过预选的学生,要详细记录其联系方式,确保他们离校后的联系渠道畅通。
3.统计上报
(1)从6月13日开始,各高校项目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天下午4点前将本校报名人数及相关情况报所在省项目办。
(2)从6月13日开始,每天下午5点前,各省项目办将本省所有报名人数及相关情况汇总后报全国项目办招募组。
4.确定招募指标
(1)确定各省招募指标。7月5日前,全国项目办确定并下达各省招募指标。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和原则:各省报名总人数、专业和毕业生总体就业情况;为便于管理,东中部一个省招募的志愿者主要集中派遣到西部的一个省服务,也可适当考虑本人意愿;西部省的志愿者原则上在本省服务。
(2)确定高校招募指标。7月8日前,各省项目办综合考虑各高校报名人数及学历、专业和就业等情况,确定并下达本省各高校招募指标,应优先考虑以下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较高学历;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类专业;服务期意向为2年。
5.选拔上报
(1)7月16日前,各高校项目办根据本校招募指标,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选拔参加本项目的志愿者,在全校公示3天。公示合格后,按统一标准制作入选志愿者的名单和电子档案,报省项目办。
(2)7月19日前,省项目办汇总各高校招募的志愿者名单和电子档案,报全国项目办。
6.审定确认
(1)7月22日前,全国项目办汇总各省招募的志愿者名单和电子档案,经审查后报全国领导小组审定。
(2)签定协议。7月24日至8月2日,全国项目办委托省项目办与志愿者、志愿者毕业学校项目办签定三方协议(志愿者不在学校所在地的,可采用传真方式签定协议),协议签定后,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可邮寄)。
(3)8月5日前,各省项目办汇总协议签定情况报全国项目办,全国项目办确定正式入选的志愿者名单并公布。
7.落实服务岗位
(1)8月6日前,全国项目办向服务省项目办提交派遣的志愿者名单及电子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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