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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

  (2)8月8日前,各服务省项目办向服务县项目办提交派遣的志愿者名单及有关情况。
  (3)8月16日前,服务县项目办根据志愿者具体情况,确定具体服务岗位并报省项目办,汇总后报全国项目办。8月20日前,全国项目办在有关网站上公布。
  (五)志愿者培训及上岗
  1.培训地点、时间: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服务地所在省参加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时间原则上安排在8月26日至30日(5天)。服务省项目办应在7月15日前确定志愿者培训报到具体地点、联系方式并报全国项目办。
  2.培训主要内容
  (1)政治思想教育和志愿服务理念培养
  (2)志愿服务管理条例、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介绍
  (3)志愿者典型事迹介绍
  (4)服务岗位(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技能培训
  (5)青年中心及基层青年工作介绍
  (6)服务地风土人情及健康保健知识介绍
  3.培训要求
  培训采用生动感人、丰富多采的形式进行,志愿服务理念的培训统一使用全国项目办编印的培训教材、宣传片。全国项目办对各地培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4.培训结束后,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志愿者进行体检。同时,按照《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志愿者进行注册,组织宣誓、颁发注册证和胸章并办理青年志愿卡。
  5.9月1日至3日,各服务县项目办工作人员组织志愿者抵达服务地,并协调服务单位安排志愿者工作、食宿等有关事宜。落实志愿者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中小学副校长。卫生院副院长、经有关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副主任等管理职务。
  (六)志愿者日常管理
  1.志愿者日常管理工作主要由县项目办承担,负责协调服务单位落实志愿者服务岗位、食宿等后勤保障,解决志愿者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志愿者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同时,服务单位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对志愿者进行业务管理。服务省项目办对日常管理进行协调、督促,志愿者所在高校项目办及时了解志愿者有关情况并积极协助解决有关问题。各级项目办协调一致对志愿者和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管理。
  2.全国项目办编发《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手册》,用于志愿者日常管理、服务记录和考核。建立每月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和突发事件及时通报制度。
  3.全国项目办建立志愿服务督导制度,聘请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新闻界代表组成督导团,巡回检查各地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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