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改进统计方法。要改变过分依赖年度统计调查的状况,综合运用专题调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等统计方法,更灵活地获取组织人事工作急需的有关数据。积极利用有关部门行政记录、统计资料等相关信息,通过各种有效、可行的方法,拓宽统计信息采集渠道。加强调查研究,提高统计服务质量和水平。进行委托统计调查可行性研究和试点。
9.探索建立统计工作新机制。探索建立适应党的建设和组织人事工作发展要求,能够保障统计信息客观采集和快速反应,多方参与、协调高效的统计工作新机制。根据工作需要,与有关部门共同开展统计工作。注意发挥社会中介组织和民间统计调查机构在统计工作中的作用。建立组织人事部门内部统计工作协调机制。
10.加快建立现代统计信息系统。推动统计信息库建设,逐步实现统计报表在信息库基础上的自动生成。运用现代统计分析方法,提高统计数据处理和分析水平。加快统计信息网络体系建设,提高信息交换速度。在有条件的地区和部门进行统计信息网络化工作试点,摸索经验,逐步推广。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改造传统的统计工作方式,利用现代统计信息系统的技术优势,整合统计信息资源,发挥统计工作的整体效能。
四、推进组织人事统计工作法制化建设,确保统计工作质量
11.推进统计工作法制化建设。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党的建设、组织人事工作的新要求,修订《
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工作规定》、《干部统计工作规定》。加大统计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推进依法统计,依法规范统计工作秩序,依法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加强对统计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对违反统计法规的行为,要视情节作出相应处理。
12.建立统计工作质量监督制度。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尤其是填报单位,要高度重视统计数据的填报质量,把确保数据质量作为统计工作中一件大事来抓。建立健全统计工作请示报告制度、统计报表审核情况通报制度、统计工作考评和表彰制度、统计工作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探索制定一套统计数据科学评价办法,对统计工作进行有效的质量监控。
五、加强对组织人事统计工作的领导,建设高素质统计干部队伍
13.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健全各级党委组织部统一领导,组织人事部门紧密配合、分工合作、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各级党委组织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综合协调的作用。组织人事部门的领导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统计工作的领导。上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对下级组织人事统计工作的检查和指导。统计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行政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机构改革中不能作为事业性工作来对待。要加大对统计工作的投入,把统计费用列入经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