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检查评估工作的意见

  将统计分析作为检查评估计划执行情况的基本手段。各地要建立统计会审制度,坚持每年开展一次抽样调查或重点调查,根据统计会审和调查数据分析,对重要计划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对计划执行情况做出准确评价。
  将计划检查评估工作与宏观经济和劳动保障工作形势分析紧密结合起来。要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发展走势,特别是要关注经济发展对劳动保障工作的影响,积极开展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趋势预测分析,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测,根据计划指标完成情况及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趋势预测分析,对劳动保障事业发展面临的形势做出分析判断,为劳动保障科学决策提供支撑。
  开展检查评估要注重听取相关部门和专家的意见。要加强与发改委、财政、工商、统计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要注意听取专家的意见,通过相关部门的工作数据和专家评价,评估劳动保障计划指标的执行情况。
  加强计划工作的基础建设。要注意搜集、筛选和整理与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相关的数据资料,包括国内外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数据、劳动保障数据和政策信息等,充分利用“金保工程”,尽快建立计划数据库和执行台帐。
  三、建立计划执行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
  实行计划执行情况检查评估报告制度。各地要在每年7月底之前,向部里上报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和下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预测。次年1月底前,各地要将计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主要成效、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计划执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对下一年度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建议等形成评估报告报送部规划财务司。
  建立计划执行情况的通报制度。部里将在对各地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的基础上,将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向全国通报,并对计划完成较好的地区给予表扬。各地也要在开展检查评估的基础上,对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进行通报,督促计划任务的完成。
  各地要按照中央关于一手抓防治非典型肺炎这件大事,一手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不动摇的战略部署,根据部里制定的2003年劳动保障事业发展计划,认真分析“非典”造成的影响,全面检查今年以来计划的执行情况,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千方百计完成好今年的计划目标任务。
  请各省(区、市)劳动保障部门将今年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及全年计划执行预测分析报告,于2003年7月30日前报部规划财务司。

                            2003年6月25日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