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证以来的工作总结;
(二)取证以来安装、改造和维修保养设备的汇总表;
(三)质量事故处理情况;
(四)原《许可证》复印件。
第二十八条 换证评审除须按照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外,应当注重评审以下内容:
(一)是否存在超出许可范围施工的行为;
(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
(四)按照《基本条件》和《业绩要求》考核施工业绩;
(五)随机抽查安装、改造、维修保养现场工作质量;
(六)为用户服务情况和用户反馈处理情况;
(七)有无重大质量事故等。
第二十九条 在《许可证》有效期内,发证机构应当通过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取证单位的监督管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发证机构注销其《许可证》:
(一)超越《许可证》许可范围施工;
(二)施工质量严重下降或经抽查、复查发现不符合本规则规定条件,并在限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整改后,检验或审查仍不合格的;
(三)由其实施施工后的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
(四)涂改、伪造、转让、出租或出卖《许可证》,以及向无资格单位出卖或非法提供质量证明书的;
(五)由于施工质量造成重大人身伤亡、设备事故的;
(六)首次获得《许可证》的作业单位,取证后第1个年度的施工业绩未能达到《业绩要求》规定的;
(七)在组织施工和经营活动中,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消资格的。
已注销的《许可证》必须交回原发证机构。上述行为如已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其处罚应当按照相应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申请单位对评审结论或评审机构及评审人员行为有异议时,可在评审工作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受理机构提出申诉意见。受理机构收到申诉函件后,应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答复申请单位。对处理结论仍有异议时,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行政复议的规定提请行政复议。
第三十一条 评审机构或评审人员在进行评审工作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核查情况属实,由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根据情节轻重,对违反规定的评审机构或责成评审机构对相应评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一)有意出具失实《评审报告》的;
(二)评审中发生较大失误的;
(三)泄露被评审单位商业秘密的;
(四)向被评审单位索要额外钱物的;
(五)从事相关特种设备经营性活动的。
第三十二条 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必须对评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每年至少组织1次检查。发现第三十一条所列情况或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时,将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十三条 因评审机构工作失误或错误,给申请单位造成的损失,由该评审机构承担。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涂改、伪造、转让或冒用《许可证》,违者将依照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追究有关单位或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工作人员,应秉公行事,公正廉洁。对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相关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申请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向评审机构交纳评审费用,取得《许可证》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向发证机构交纳证书工本等费用。
第三十七条 同一单位同时申请《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和本规则规定的《许可证》时,如按照规定其所申请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由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受理时,则由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统一受理其全部申请。评审机构进行评审时,应为多项许可条件评审的同时实施提供便利。
第三十八条 本规则由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 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分类分级表
2.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基本条件
3.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单位考核年度业绩要求
4.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单位许可条件鉴定评审报告
5.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
附件1:
机电类特种设备施工单位分类分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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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种│ 设备类型 │施工类别│ 各施工等级技术参数 ┃
┃类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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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A级 │ B级 │ C级 ┃
┠───┼───────┼────┼──────┼───────────┼────────────┨
┃ 电梯 │ 乘客电梯│ 安装 │技术参数不限│额定速度不大于2.5m/s、│额定速度不大于1.75m/s、 ┃
┃ │ 载货电梯│ │ │额定载重量不大于5t的乘│额定载重量不大于3t的乘客┃
┃ │ 液压电梯│ │ │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载货电梯,以及所有┃
┃ │ 杂物电梯│ │ │电梯、杂物电梯,以及所│技术参数等级的杂物电梯、┃
┃ │ 自动扶梯│ │ │有技术参数等级的自动人│自动人行道和提升高度不大┃
┃ │ 自动人行道│ │ │行道和自动扶梯 │于6m的自动扶梯 ┃
┠───┼───────┼────┼──────┼───────────┼────────────┨
┃ │ │ 改造 │ │ │ ┃
┠───┼───────┼────┼──────┼───────────┼────────────┨
┃ │ │ 维修 │ │ │ ┃
┠───┼───────┼────┼──────┼───────────┼────────────┨
┃起重机│ 桥式起重机│ 安装 │技术参数不限│额定起重量不大于80t、 │额定起重量不大于20t、跨 ┃
┃械 │ 门式起重机│ │ │跨度不大于34.5m │度不大于22.5m ┃
┠───┼───────┼────┼──────┼───────────┼────────────┨
┃ │ │ 改造 │ │ │ ┃
┠───┼───────┼────┼──────┼───────────┼────────────┨
┃ │ │ 维修 │ │ │ ┃
┠───┼───────┼────┼──────┼───────────┼────────────┨
┃ │ 塔式起重机│各类施工│技术参数不限│额定起重力矩不大于80tm│额定起重力矩不大于40tm ┃
┃ │ 门座起重机│ │ │的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的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
┃ │ 桅杆起重机│ │ │机,以及所有技术参数等│、桅杆起重机,以及所有技┃
┃ │ 旋臂式起重机│ │ │级的桅杆起重机、旋臂式│术参数等级的旋臂式起重机┃
┃ │ │ │ │起重机 │ ┃
┠───┼───────┼────┼──────┼───────────┼────────────┨
┃ │ 升降机│各类施工│技术参数不限│额定速度不大于1.5m/s、│额定速度不大于1m/s、额定┃
┃ │ │ │ │额定载重量不大于 │载重量不大于1t ┃
┃ │ │ │ │3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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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轻小型起重设备│各类施工│技术参数不限,许可条件评审按B级考核 ┃
┠───┼───────┼────┼───────────────────────────────┨
┃ │ 缆索起重机│各类施工│技术参数不限,许可条件评审按B级考核 ┃
┃ │机械式停车设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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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索│ 客运架空索道│ 安装│技术参数不限│固定抱索器单线循环式客│ ┃
┃道 │ 客运缆车│ │ │运架空索道、客运 │ ┃
┃ │ 客运拖牵索道│ │ │拖牵索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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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改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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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维修│技术参数不限,许可条件评审按B级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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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游│ 各种类型│ 安装│技术参数不限│见表1 │见表1 ┃
┃乐设施│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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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改造│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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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维修│技术参数不限,许可条件评审按B级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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