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
《纲要》的自觉性。
《纲要》是新形势下指导基层检察院建设的纲领,各级检察机关必须坚持以
《纲要》为依据,结合实际把
《纲要》的要求落到实处。各省级检察院要结合年度考核和先进检察院评比表彰,对去年贯彻落实
《纲要》的情况认真进行一次总结分析,找准薄弱环节和滞后单位,进一步强化贯彻落实
《纲要》的措施。
二、从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入手,提高基层检察院规范化管理水平
4、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初步形成规范化管理的框架。把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作为推进规范化建设的总抓手,通过科学完备、有效运行的管理机制,激发检察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各项管理规范的逐步健全,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和工作的落实。重点健全完善素质养成机制、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业务流程管理机制、监督制约机制、考核激励机制和职业保障机制,推广目标管理、量化动态考核等科学管理模式。
5、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逐步对各项检察工作实行标准化管理。基层检察院要对现行的各项制度进行全面梳理,按照规范化建设的要求进行修订完善,全面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对各项工作、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重点规范执法办案工作。省级检察院要指导示范院着手编写基层检察院规范化管理手册,在适当的时机予以推广普及。
三、加强基层检察队伍规范化建设
6、认真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教育活动。要通过教育,使基层检察干警进一步深化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的理解,树立先进执法理念,牢记“两个务必”,认真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恪守检察职业道德,增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自觉性,努力做到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加大法律监督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建设社会主义司法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