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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工作的通知

  (一)申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报告;
  (二)经理(厂长)会议、或董事会或类似机构批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文件等;
  (三)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理由,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预计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四)企业现有资产质量的说明,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预计产生的资产损失及其说明;
  (五)企业财务会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内部会计控制及有效性等资料;
  (六)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
  五、为了解和掌握各中央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工作计划安排和可能遇到的突出问题,做好分步实施《企业会计制度》的安排,根据国家资产损失认定的有关政策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我们设计了《企业资产损失情况摸底调查表》(附表1)和《企业会计管理情况摸底调查表》(附表2),请各中央企业依据自身情况如实填报,并于2003年9月10日前,将调查表和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工作计划,一并分别报送国资委和财政部(二份)。目前已经向财政部申报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中央企业,应尽快向国资委补报有关申报材料和申报财产清查(清产核资)结果及资产损失情况。
  附表:1.企业资产损失摸底调查表
     2.企业会计管理情况摸底调查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
                     二00三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1:         企业资产损失摸底调查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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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原制度清查预计    │ 按《企业会计制度》 │预计资产│
│  项目    │    的资产损失      │ 清查预计的资产损失 │损失合计│
│        ├────┬────┬────┼────┬─────┤    │
│        │清查前 │清查净 │扣除损失│预计损失│扣除预计 │    │
│        │账面价值│损失金额│后金额 │金额  │损失后金额│    │
│        ├────┼────┼────┼────┼─────┼────┤
│        │  1  │  2  │  3  │  4  │  5   │ 6   │
├────────┼────┼────┼────┼────┼─────┼────┤
│一、应收款项  │    │    │    │    │     │    │
├────────┤    │    │    │    │     │    │
│二、短期投资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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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货    │    │    │    │    │     │    │
├────────┤    │    │    │    │     │    │
│四、长期股权投资│    │    │    │    │     │    │
├────────┤    │    │    │    │     │    │
│五、固定资产  │    │    │    │    │     │    │
├────────┤    │    │    │    │     │    │
│六、在建工程  │    │    │    │    │     │    │
├────────┤    │    │    │    │     │    │
│七、无形资产  │    │    │    │    │     │    │
├────────┤    │    │    │    │     │    │
│八、委托贷款  │    │    │    │    │     │    │
├────────┼────┼────┼────┼────┼─────┼────┤
│九、合计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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