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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食品安全行动计划》的通知

  我国是一个食品生产和消费大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别是加入WTO后,消费者对食品安全更加关注,食品安全与食品贸易的关系更为密切,提高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的要求越来越迫切。为深入贯彻《食品卫生法》,充分保障食品安全,在总结原有工作的基础上,并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制定本行动计划,用于指导今后5年我国的食品安全工作。
  二、行动目标
  总目标:控制食品污染,减少食源性疾病,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经济发展。
  具体目标:到2008年,在保障食品安全的水平上实现以下目标:
  (1)建立较完善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
  (2)建立和完善食品污染物监测与信息系统。
  (3)建立和完善食源性疾病的预警与控制系统。
  (4)建立加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身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5)建立有效保证食品安全的卫生监督体制和技术支撑体系。
  三、行动策略
  (一)健全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
  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是企业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消费者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武器,是政府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的重要法律依据。只有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与标准体系,才能有效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目的
  (1)为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食品贸易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保障。
  (2)为加强食品卫生监督工作提供法律与技术依据。
  (3)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自身管理提供行为准则。
  2、内容
  (1)起草《食品卫生法实施条例》,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在保证食品安全中的责任,分清“食物链”全过程各阶段的监管职责,更好地贯彻实施《食品卫生法》
  (2)依据《食品卫生法》,结合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的实际情况,对现行有关食品安全的规章和规范进行系统修订,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规律的新的食品安全规章、规范,完善食品卫生法律法规体系。
  (3)依据《食品卫生法》和食品行业发展的需要,采用“危险性评估”的原则与方法,系统修订国家和地方食品卫生标准。科学、及时制定新的卫生标准和基础卫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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