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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3年第21号——批准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备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甲级资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
 (2003年 第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规范》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准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备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甲级资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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