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国有煤矿“一通三防”专项监察情况的通报

  (四)坚持开展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不少企业多年坚持抓质量标准化不放松,并把质量标准化与安全管理相结合,从领导机构到人员、资金、设备加以落实,有力地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有些地区煤炭管理部门将制定的规定和标准与煤矿安全专项整治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了达标竞赛和检查评比,对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发挥了重要作用。
  七台河、淮南、淮北、新汶等集团公司长期坚持抓质量标准化工作,达到了较高水平。特别是徐州矿务集团公司,将“一通三防”与质量标准化达标挂钩,与工资、评比等挂钩,全面推行了“一通三防”一票否决制:“一通三防”不达标的矿井即为不达标矿井;安全检查中“一通三防”低于80分的,质量标准一律降低一级;现场检查中发现“一通三防”问题的,质量标准一律视为不合格。
  (五)把监察工作的重心放在重点监控对象上。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能够按照国家局的统一部署,强化国有大矿瓦斯防治重点监控工作,对国家局认定的重点监控矿井逐矿建立监察档案,每季度至少现场监察1次,有的做到每月1次;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其制定整改计划、上报备案,并跟踪监察,做到问题不解决绝不放过;建立了瓦斯防治重点监控工作报告制度,做到月调度、季总结,按时向国家局报送。不少煤矿安全监察局还认定了辖区内的重点监控对象,对矿井通风、瓦斯抽放、安全监控、防治水等系统不完善或能力不足的国有煤矿和破产改制、租赁经营、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变更的国有煤矿进行了重点监控。通过重点监控,有力地促进了国有煤矿加大“一通三防”投入、加快“一通三防”隐患整改的进度。本次专项监察所抽查到的矿井中,重点监控矿井的问题和隐患明显少于其它矿井。
  三、国有煤矿“一通三防”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普遍性的问题
  1.安全欠帐仍较严重,装备不足,设备、仪器仪表老化。很多矿井自救器、便携仪数量严重不足,现有设备也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入井人员甚至包括管理干部、班组长不携带自救器、便携仪的现象很普遍;一些矿井主要通风机、瓦斯抽放泵站老化,效率低下,运行不可靠。
  2.安全监测系统不完善、调试校正不及时。部分矿井安全监测系统没有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进行装备,探头数量不足,尤其是CO、风速、负压、风门等传感器的安设差距更大;许多采掘工作面安装的传感器没有按规定进行调试、校正,探头数据误差大。
  3.通风系统不完善。一些高、突矿井采区没有按规定布置专用的回风上山,如盘江煤电(集团)公司火烧铺矿、义马煤业(集团)公司新安矿、华蓥山广能(集团)公司绿水洞矿、水城矿业(集团)公司木冲沟矿等都存在此类现象。不少矿井未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安装反向风门,主要风门也不连锁,如林东矿务局黄家庄煤矿、宁夏昊盛煤矿(地煤公司所属)、大雁煤业公司一矿等均有这样的问题。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