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关于2003年度国家科技
基础条件平台工作项目组织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3年9月25日)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科技工作的整体部署,为推动我国科技资源的共享和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科学技术部决定从2003年起整合现有的“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专项”、“中央级科研院所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中央级科研院所社会公益研究专项”、“科技文献信息专项”四个专项的资源,形成“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工作”(以下简称平台工作),以便更好地集成资源、整体布局,保证国家目标的实现。
为做好平台工作,现发布《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工作2003年度指南》(简称《2003年度平台工作指南》,见附件1)。平台工作分为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进行管理。重点项目以体现国家目标为原则,以资源整合和共享为重点,以建设较完整的物质和信息支撑系统以及相应的服务平台为目标;面上项目以支撑部门和行业科技发展为主要任务,也具有对重点项目的补充作用。现将平台工作2003年度项目组织和申报有关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点项目的组织
1. 2003年度平台工作的重大领域,包括大型科学仪器装备与实验基地建设,科技数据共享,自然科技资源共享,科技文献资源建设与共享服务,网络科技环境建设,建立重大领域监测、预警、应急系统的技术支撑,科技基础标准研究七大领域。平台工作重点项目的组织应符合上述领域规定的范围。
2. 为更好地实现平台工作的国家目标,2003年度平台工作重点项目的组织主要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由科技部各业务司按照《2003年度平台工作指南》组织本领域相关部门和单位提出项目,立项评审和经费评估后择优支持(“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工作重点项目可行性报告”格式见附件2,“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工作重点项目经费预算书”格式见附件3)。
3. 2002年度获得支持的“平台工作试点项目”,由承担单位提出申请,经科技部相关业务司对项目进展情况组织检查评议,评议通过的项目由承担单位填报“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工作延续重点项目申报书”(格式见附件4)和“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工作重点项目经费预算书”,经科技部审定后给予延续支持。其它2002年度获得中央级科研院所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和公益研究专项支持的重点项目,需延续支持的,按新增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