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2003年度平台工作重点项目年度支持强度为100~500万元,其中第六领域为100~300万元。
5. 负责组织重点项目的相关业务司的联系方式及其牵头协调的平台工作重点支持领域如下:
--条件财务司 电话:010-68512633、68512087
e-mail:tcs_tjc@mail.most.gov.cn
牵头领域:大型科学仪器装备与实验基地建设;科技文献资源建设与共享服务
--基础研究司 电话:010-68515058、68514097
e-mail:jcs@mail.most.gov.cn
牵头领域:科技数据共享
--农村与社会发展司 电话:010-68512647
e-mail:nss_dyxtc@mail.most.gov.cn
牵头领域:自然科技资源共享;建立重大领域监测、预警、应急系统的技术支撑
--高新技术与产业化司 电话:010-68512088、68512158
e-mail:gxs_xxc@mail.most.gov.cn
gxs_gyfzc@mail.most.gov.cn
牵头领域:网络科技环境建设
--发展计划司 电话:010-68577799、68512585
e-mail:jhs_glzdc@mail.most.gov.cn
牵头领域:科技基础标准研究
6. 拟立项评审的重点项目,还需正式报送可行性报告或延续重点项目申报书(包括电子版)和经费预算书。同一项目经费预算书中的基本信息必须与申报书(或可行性报告)一致。经费预算报送采取书面报送与网上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两种资料必须一致。预算报送系统软件、使用说明书以及其它相关资料,需要用户从以下网站下载:科技部主页www.most.gov.cn,技术支持主页www.owlsoft.com.cn。
二、面上项目的申报
1. 2003年度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工作面上项目按照《2003年度平台工作指南》支持方向,由各有关部门组织申报。
2.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好申报工作。项目由部门或行业按规定限量申报,未经部门正式行文推荐的项目,不予受理。各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收到申报通知后请主动与科技部发展计划司联系,并提供联系方式和符合申报资格的中央级科研院所清单。
3. 面上项目的遴选原则:
--符合国家、行业发展目标,社会需求比较迫切;
--能够较好地服务于科技事业的发展,或较好地体现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长远目标与阶段目标相结合,具有较强的应用和发展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