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组部、人事部2004年中央、国家机关录用考试公告

  报名确认时务必做到:
  ①交1寸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清报名序号);
  ②缴纳有关费用;
  ③领取准考证主证;
  ④填写笔试成绩通知邮寄信封。
  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报名。
  3、自助打印准考证副证
  准考证副证由考生按规定时间自行上网下载并打印。
  时间:2003年11月22日8:00-11月29日8:00
  网址:www.mop.gov.cn(人事部网站)
  快速登网址: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打印中如遇问题请与当地公务员考试主管机构联系解决或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
  4、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主证、副证和身份证。
  (2)笔试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准考证主证、所在学校开具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考生报名登记表一份,缺少上述证件者,不得参加面试。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公共科目笔试按A、B类职位分别进行。
  A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A)和《申论》。
  B类职位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公共科目考试范围以《中央、国家机关2004年录用考试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通过与《招考简章》相同的网站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为2003年11月29日(具体地点及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副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副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可通过人事部网站查询。
  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人事部研究确定A、B两类笔试合格分数线,各招考部门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按不低于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的人选。对A类职位中笔试合格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不足3:1的,可从报考本类职位且专业相近的笔试合格人员中调剂;对B类职位中笔试合格人数与拟录用人数不足3:1的,可从报考本类职位或A类职位且专业相近的笔试合格人员中调剂。
  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自行通知。
  招考部门按规定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核和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人事部网站公布。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