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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监测技术路线》的通知


  表3               监测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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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点断面(点位)    │  市控断面  │   特殊断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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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控   │   省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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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流│  12次/年  │  6次/年  │   4次/年   │  根据需要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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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泊、水库│  12次/年  │  6次/年  │   4次/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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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源地│          12次/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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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路线
  1、技术路线
  运用具有自动采样功能的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器、积分声级计、噪声数据采集器等设备,按网格布点法进行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按路段布点法进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按分期定点连续监测法进行功能区噪声监测。在大型国际空港建立航空噪声自动监控系统,在穿越大型城市的铁路枢纽站、场建立铁路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在全国建成功能完善的城市环境噪声监测网络和重点交通源的自动监测网络系统。
  2、监测项目与频次

             环境噪声监测项目与频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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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测项目    │ 113个重点城市 │   其它城市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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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功能区噪声  │  每月一次  │   每季一次   │  在线连续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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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  │  每年四次  │   每年二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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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  │  每年二次  │   每年一次   │  春、秋季为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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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监测方法
  城市功能区噪声:自动监测。用能量平均法计算每小时、昼间、夜间等效声级和昼夜平均等效声级。
  城市道路交通噪声:人工采样,数据自动处理。用长度加权法计算每条道路及全市道路交通平均等效声级。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人工采样,数据自动处理。用面积加权法计算某区域或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
  四、固定污染源监测技术路线
  1、技术路线
  重点污染源采用以自动在线监测技术为主导,其它污染源采用以自动采样和流量监测同步-实验室分析为基础,并以手工混合采样实验室分析为辅助手段的浓度监测与总量监测相结合的技术路线。
  2、指标与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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