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本汇总清单由地税局每月汇总一式二份。
2.“承运单位名称及识别号”是为了统计承运单位所属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等“双定”税款与开票征收税款的年终清算。
3.“取得运输发票单位名称及识别号”栏,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必须填,否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运费发票不能作为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
附件2 自开票纳税人货物运输业发票清单
自开票纳税人名称: 纳税人识别码号:
主管地方税务局名称: 主管地方税务局代码:
┌──┬────┬────┬────┬──────┬──────┬───┐
│序号│开票日期│发票号码│开票金额│取得运输发票│取得运输发票│备 注│
│ │ │ │ │ 单位名称 │ 单位识别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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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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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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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汇总清单由自开票纳税人每月汇总一式三份,一份留底,二份在申报纳税时报送主管地方税务局。
2.“主管地方税务局名称及代码”是指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的单位和个人的主管地方税务局的名称及代码。
3.“取得运输发票单位名称及识别号”栏,如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必须填,否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运费发票不能作为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