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世界艾滋病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2003年12月1日是第16个“世界艾滋病日”。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确定的宣传主题是2002年宣传主题的延伸,仍然为“Live and let live”。中国也将沿用去年 “相互关爱,共享生命”的宣传主题,强调以消除歧视、倡导关爱的精神来鼓励全社会积极行动,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创造更为宽松和谐的生活环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预防与控制艾滋病中长期规划(1998-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和《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协调动员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和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卫生部将在今年12月1日前后开展一系列宣传活动,继续大力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提高全社会和公众艾滋病防治意识。现通知如下:
一、卫生部经与有关部门协商,已初步确定全国性和部分地区举办的宣传活动计划(见附件),希望各地认真落实活动计划,在12月1日前后再次掀起预防艾滋病的宣传高潮。
二、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围绕“12.1”宣传日主题,积极会同当地媒体、教育、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部门,以卫生部、中宣部等九部委共同下发的《预防艾滋病性病宣传教育原则》为纲要,以《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知识要点》为主要内容,按照《规划》和《行动计划》要求,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安排预防艾滋病宣传教育的有关内容。要重点推动预防艾滋病公益广告、专题片等在所属各级主要电视台和广播电台的播出,推动大中城市主要路段公益广告路牌和灯箱广告的发布。同时,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配合当地工商、文化、公安、铁道、交通、外经贸、海关及旅游等部门为各类人群提供宣传材料、相关的咨询服务及技术指导。
三、各地要重视对普通人群的宣传教育,加大对青少年、流动人群、妇女、高危及脆弱等人群的宣传教育力度,有计划、有重点、经常性地开展艾滋病宣传教育活动。要重点加强农村地区的宣传教育工作,保证艾滋病高发地区和边远地区宣传材料的按时和足额发放;要利用冬闲和春节农民工大量返乡期间,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希望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推动全国范围的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广泛、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