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爱卫会关于命名江苏省通州市为国家卫生城市的决定
江苏省爱卫会:
根据你们的申请,全国爱卫办组织有关专家于2003年8月21日-23日对通州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进行了考核鉴定。
通过听取汇报、现场抽查、查阅资料以及走访群众等方式,考核鉴定组认为,通州市委市政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发展第一要务为动力,紧紧围绕实现通州市跨越式发展、加快城市现代化进程和建设最适宜人居住和创业的现代化新兴城市的总体目标,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为载体,并与创建江苏省文明城市工作相结合,治城育人、创建为民,把创建工作作为提高市民素质、加快城市建设、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品位和城市综合竞争力的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几届政府都坚持不懈为此而努力奋斗。在创建工作中,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得到完善,城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有力地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并为取得防治非典阶段性成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考核结果表明,通州市创建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责任落实,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