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根据
《科技管理意见》的精神,安全生产科技计划的项目主管单位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及北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中央所属企业和教育部所属的高等院校。项目执行情况总结表、项目申报材料、国家有关科技计划的立项材料和2004年度安全生产科技计划项目表(书面材料1份和软盘)由各主管单位于2003年12月15日前统一报送国家局信息与技术装备保障司。
联系人:朱凤山 林岚
联系电话:010-64463177,64463167
邮政地址:北京东城区和平里北街21号 100713
电子信箱:aqkj@chinasafety.gov.cn
二00三年十月十七日
附件一: 2003年度安全生产科技
发展指导性计划项目执行情况总结表
┏━━━━━━━━┯━━━━━━━━━━━━━━━━━┯━━━━━━━━┯━━┓
┃项目名称 │ │ 主管单位 │ ┃
┠────────┼─────────────────┼────────┼──┨
┃主要承担单位 │ │ 项目完成时间 │ ┃
┠────────┼─────────────────┴────────┴──┨
┃项目完成情况 │按原计划完成 基本按原计划完成 未完成原计划任务 ┃
┠────────┼─────────────────────────────┨
┃目标有无调整 │有重大调整 部分目标调整 未调整 ┃
┠────────┴─────────────────────────────┨
┃项目执行情况总结:(详细说明项目研究内容和目标完成情况,技术上取得的突破, ┃
┃应用效果等情况。已完成的项目,要说明项目的验收或鉴定情况,项目的技术水平 ┃
┃和推广应用情况;未完成的项目要说明项目预计完成时间,项目执行过程中存在的 ┃
┃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办法;因客观原因无法继续执行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