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目标应根据规划的时段要求,结合总体目标的逐步实现,提出在不同规划时期内应努力达到的目标。根据城市环境质量现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同,阶段目标的设定应体现出城市特点。
在确定规划目标的过程中要清晰地阐述规划目标与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和城市创模规划及其目标的关系,处理好相互间的促进关系。
4. 城市水环境质量达标规划
城市水环境质量达标规划的目的是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进步的同时,合理开发和利用水资源,保护水质和水生态环境,充分发挥水体的多功能用途,实现水环境保护目标的最佳(或较大)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城市水环境质量达标规划主要包括分析水环境现状、预测水环境质量、确定规划目标、制定规划方案和提出规划实施保障等五部分。
5.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规划是以保障空气污染排放和环境空气质量达标为基本目标,以“控源”为主要途径,重点关注主要污染物及主要污染源,利用总量控制和浓度控制相结合、结构调整和技术改进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手段,制定城市空气环境质量达标规划,最大限度地实现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的良性循环,从而真正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面达标规划主要包括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评估和发展趋势预测、大气环境功能分区、总量控制计划指标和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分析、大气污染控制战略及保障措施等四部分。
6. 城市噪声达标环境规划
城市噪声达标环境规划包括城市噪声控制功能区划、噪声污染现状评价、噪声污染来源分析和产生预测以及噪声污染控制方案等四部分。
7. 城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规划
城市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和农业废物。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规划是在分析城市固体废物排放现状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其环境影响,预测固体废物污染趋势,根据其经济发展承受能力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技术,确定综合整治规划目标,制定具体处理处置规划方案。
城市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规划包括固体废物排放现状评价、固体废物排放预测分析、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案 等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