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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达中国科技资料进出口总公司2003年进口图书资料免征进口增值税额度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达中国科技资料进出口
总公司2003年进口图书资料免征进口增值税额度的通知
(2003年8月11日 财税[2003]178号)
海关总署:
根据经国务院批准的对中国科技资料进出口总公司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进口用于科研、教学的图书、文献、报刊及其他资料(包括只读光盘、缩微平片、胶卷、地球资源卫星照片、科技和教学声像制品)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有关规定,现将2003年度中国科技资料进出口总公司进口免税数量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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