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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推荐新修订的《医院预防与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医院感染的技术指南》的通知

  1、在空调通风系统启动之前,必须掌握系统自身的特点,明确每一系统所服务的楼层和房间的详细情况,制订出相应的预案,明确突发情况的应对措施,并落实专人负责。
  2、加强室内外空气流通,最大限度引入室外新鲜空气。
  (1)循环回风为主,新、排风为辅的全空气空调系统,在疫情期内,原则上应采用全新风运行,以防止交叉感染。
  (2)用专用新、排风系统换气通风的空气-水空调系统,应按最大新风量运行,且新风量不得低于卫生标准(每人每小时30立方米),达不到标准者应通过合理开启门窗,加强通风换气,以获取足额新风量。
  (3)对于只采用独立式空调器(机)供冷供热的房间,应合理开启部分外窗,使空调房间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当空调关停时,应及时打开门窗,加强室内外空气流通。
  (4)在疫情期内,全空气空调系统与水-空气空调系统宜在每天空调启用前或关停后的新风和排风机多运行1小时,以改善空调房间室内外空气流通。
  3、确保空调机房内和空调新风口周围环境的清洁,正确引入新风。
  (1)空调系统新风采气口周围环境必须保持洁净,以保证所吸入的空气为新鲜的室外空气。禁止间接从机房内、楼道内和天棚吊顶内吸取新风。禁止新风采气口与排风系统的排风口短路。
  (2)空调通风的机房必须保持干燥清洁,严禁堆放无关物品。
  4、做好空调系统各部件的清洗消毒工作。
  5、加强冷却塔与冷却水水系统的清洗消毒。
  6、空调通风系统的一定位置或房间内宜安装空气消毒除菌装置。
  7、空调系统的关键部位应定期消毒。
  8、在当地疫情期内,下列空调系统宜停止使用。
  (1)既不能全新风运行,又没有对回风或送风采取消毒措施的全空气空调系统;
  (2)既不设新风,又不能开窗通风换气的水-空气空调系统(即风机盘管空调系统);
  (3)既不能开启外窗,又不设新、排风系统的房间内的空调器(机)。
  9、对定点医院隔离区空调装置与空调通风系统的特殊附加要求:
  (1)在“非典”疫情期内将老医院应急改造与改用成治疗“非典”病人的,以及新建的隔离医院、隔离病房,其空调系统的划分必须按病区划分,严禁不同病区合用一个空调系统。
  (2)在医院内禁止采用有循环回风的全空气系统,在当地疫情期内现有的有循环回风的全空气系统必须停止运行。
  (3)在医院空调系统中禁止采用任何形式的绝热加湿装置。
  (4)医院隔离病房内空调通风系统必须按排风量大于送风量进行设计、调试与运行,以确保各病房内空调通风在负压状态下运行。
  (5)隔离病房、卫生间采用公用竖排风,应确保卫生间排气扇及屋面排风机正常运行,没有倒灌,防止通过卫生间交叉感染。
  (6)在有条件时,医院内的空调通风系统与空调房间应设计和配备压力的测试、调节与控制手段,以确保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的空气压力级差,从而保证病区内空气能有序流动。
  (7)在医院空调通风系统内须设计和配备完善、合格的各级空气过滤装置与消毒装置。
  (8)隔离病房的排风应当高空排放,应远离新风进口。其所有用过的各种空气过滤器应集中消毒后再焚烧处理。
  (9)隔离病房的空调凝结水必须分区集中收集,经消毒处理后才可排入下水道。
  二、物体表面、地面的清洁和消毒
  指定医院的发热门(急)诊和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内所有的物体表面、地面都应当进行清洁,受到病原微生物污染时,应当先清洁,再进行消毒。
  (一)清洁的一般要求
  1、湿式清洁,动作轻柔。
  2、所有清洁后的物体表面、地面应当保持干燥。
  3、清洁工作应当区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逐区进行。湿擦各种物体表面,湿拖地面;抹布、拖把要分区使用,及时更换。
  4、工作人员进行清洁工作时,应当分区穿戴防护物品。
  5、工作完毕后,应当及时清洁和消毒工作用具。
  (二)物品表面和地面的消毒
  1、下列情况需要进行消毒:
  (1)当物体表面和地面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污染时。
  (2)收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的病房内的物品表面和地面应定期进行消毒。
  (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接触过的物体表面应定期进行消毒。
  2、消毒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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