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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推荐新修订的《医院预防与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医院感染的技术指南》的通知

  病人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等应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的原则为:
  (一)医院应当设有污水处理系统。设有污水处理系统的医院,病人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等可直接入污水池,适当增加污水处理消毒剂的投药量,保证污水处理的余氯含量大于6.5ml/L。
  (二)无污水处理设施的医院,病人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则应按下述方法进行处理:
  1、使用漂白粉:1份漂白粉(10%漂白粉乳液)+4份污物,混匀,消毒2小时。
  2、使用优氯净:1份优氯净+12份污物,混匀,消毒2小时。
  3、每病床须设置加盖容器,装足量1500mg/L~2500mg/L有效氯溶液,用作排泄物、分泌物的随时消毒。将排泄物、分泌物直接放入消毒液中,作用时间为30~60分钟。
  4、将消毒后的污物倒入厕所,便器、便盆等每天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半小时。

第三章 隔离技术

  一、隔离的原则
  (一)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人和确诊病人应当尽早采取隔离措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人和确诊病人分开安置。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人和确诊病人应当单间隔离,经病原学或者血清学确诊的病人可以置于多人房间,不设陪护。病人的活动应当限制在病房内进行。与病人相关的诊疗活动尽量在病区内进行。
  (二)根据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传播途径,在实施标准预防措施的基础上,采取飞沫隔离、空气隔离与接触隔离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病人置单间隔离。若条件不允许时,可以将经病原学或者血清学确诊的病人置于同一房间。
  2、戴手套,在处理完病人的污物后、病人之间应更换手套,离开病人病房前应摘去手套,洗手与手消毒,并保持洁净。
  3、进行有可能受到污染的操作时,应当穿隔离衣或者防护衣,离开病人房间前应脱去,并保持工作服不受到污染。
  4、减少病人的移动和转换病房,若确需转换病房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病人对其他病人和环境造成污染。
  5、病人的诊疗、护理物品应当专用,若条件有限时,用后应做好清洁和消毒工作。
  (三)医院根据实际工作条件采取区域隔离,具体要求包括:
  1、将整个病区分为清洁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清洁区包括医务人员的值班室、更换刷手衣裤室、穿工作服室、浴室、库房等,半污染区包括治疗室、医护人员的办公室、消毒室、穿防护服或者隔离衣室等,污染区包括病室和病室间的走廊。
  2、在清洁区和半污染区、半污染区和污染区之间分别设立缓冲带,并加装实际的隔离屏障(如隔离门)。
  3、各区之间用颜色区分,即清洁区划蓝色线,半污染区划黄色线,污染区划红色线,以警示医务人员。
  4、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病人的专用通道。
  5、防护用品置于不同区域,医务人员在不同区域穿戴和脱摘相应的防护用品。
  6、各区、各带和各通道有专门的功能定位。
  7、整个病区通风良好。
  二、不同部门的隔离措施
  1、发热门(急)诊
  (1)远离其他门诊、急诊,独立设区,出入口与普通门急诊分开,标识明显。
  (2)有备用诊室。
  (3)设隔离卫生间。
  (4)挂号、就诊、检验、检查、取药等能全部在该区域内完成。
  (5)设较独立的医护人员内部工作区域。
  2、隔离留观室
  (1)独立设区,标识明显。
  (2)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分区明确,无交叉,办公室与留观室尽量保持一定距离。
  (3)留观病人单间隔离,房间内设卫生间。
  (4)病人病情允许时应戴口罩,不能离开留观室,严禁病人之间相互接触。
  (5)积极进行鉴别诊断,排除上感、流感、细菌性或支原体、衣原体肺炎等。
  3、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人病区
  (1)通风良好,独立设区,与其他病区相隔离,有明显标识。
  (2)分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三区无交叉。
  (3)医务人员办公室与病房分隔无交叉,并有一定距离。
  (4)疑似病人一人一室,房间内设卫生间。
  (5)病人戴口罩,不能离开病房,严禁病人间相互接触。
  (6)严格探视制度,不设陪护,不得探视,若病人病情危重必须探视的,探视者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
  4、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临床诊断或确诊病人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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