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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推荐新修订的《医院预防与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医院感染的技术指南》的通知

  三、损伤性医疗废物应当直接放入耐穿刺、防渗漏的容器中,外运时必须严格密封,并在其外部套装医疗废物专用的黄色塑料袋。其它医疗废物,包括患者的生活垃圾直接放入双层黄色塑料袋,分层封扎袋口。不得使用影响密封性能的器具或方法进行封口。
  四、医疗废物收集容器应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所有废物盛装量不应超过容器或包装袋的3/4。严禁使用有破损或已经污染的收集容器。
  五、医疗废物应每日由专人使用专用转运工具,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及时清运,就近转送到医院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废物专门暂存场所,定期由辖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转运焚烧。无集中处置的城市或地区,医院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置。运送工具、暂存场所等需及时清洁,遇污染时及时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或0.2%的过氧乙酸消毒。
  六、医院应建立医疗废物暂存场所,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存所应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区,应有明显的警示标识,设有防渗漏、防蚊虫、防鼠措施以及其他安全措施。并应定期消毒清洁。
  七、病原体的培养物、菌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在本单位就地灭菌、消毒后再按医疗废物处理。
  八、收集运送医疗废物的卫生员应相对固定,并经过医疗废物处理流程、医院感染控制、自身防护、意外事故处理等知识的培训。卫生员工作时应严格按照病区防护要求做好防护工作。
  九、对外运的医疗废物必须做好交接工作,并认真记录,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数量、交接时间、集中处置单位以及经办人签名。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两年。
  十、医院内产生的污水应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格的消毒后再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第六章 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

  一、门(急)诊的医院感染管理
  (一)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期间,应对门(急)诊病人进行体温的筛查,发现体温升高的呼吸道感染患者,转发热门诊。
  (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流行期间,发热门(急)诊的医务人员执行一级防护;普通门诊医务人员执行标准预防。接诊不同病人时应严格洗手和/或手消毒。
  (三)诊疗环境应通风良好,并常规进行物体表面及地面的消毒,每天2次。
  (四)医护人员应认真作好鉴别诊断,发现疑似或临床确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立即为病人佩戴口罩,并及时将病人转送发热门诊或隔离病区,按有关要求进行报告,作好消毒隔离工作。
  (五)疑似或临床确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转走后要及时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并通知该病人就诊过的有关科室如放射科、化验室等,做好相应的消毒工作。接触患者的医护人员更换帽子、防护口罩及工作服后方可重新接诊下一个病人。
  (六)做好终末消毒记录。内容包括接诊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空气、地面、物体表面及使用过的医疗用品等消毒方式及持续时间、医疗废物及污染衣物的处理等,最后有实施消毒人的签名和记录者的签名,并注明记录时间。
  二、发热门(急)诊的医院感染管理
  (一)发热门(急)诊的医务人员执行一级防护。
  (二)独立设区,与其它门诊、急诊及病区相隔离,防止人流、物流交叉。发热门诊应有明显标识。诊室消毒期间,应有备用诊室。
  (三)工作人员通道与病人通道完全分开。分设清洁区、半污染区、污染区,各区无交叉。各诊室及相应辅助科室设非手触式流动水洗手装置。该区域功能齐全,有独立的影像科、检验科、药房、收费处及卫生间等。该区必须通风良好,有独立的消毒设备。
  (四)每接触一位患者后洗手,必要时手消毒。
  (五)进入该区就诊的病人及其家属应佩戴一次性外科口罩。
  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留观室及病区的医院感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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