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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告2003年第61号--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的进口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决定

  2、关于美国拜耳公司更名和日本三井武田化学株式会社初裁英文名称调查
  2003年5月26日,美国拜耳公司代理人向商务部提交申请,由于拜耳公司(Bayer Corporation)于2003年初在美国完成重组,根据重组协议,所有关于TDI的权益和债务均由2002年10月16日成立的拜耳聚合物有限责任公司承担,因此正式提出变更中国TDI反倾销应诉人申请,即由拜耳公司(Bayer Corporation)变更为拜耳聚合物有限责任公司(Bayer Polymers LLC)。代理人并递交了变更文件的副本。由于该申请提交的日期已临近初裁公告的日期,而且代理人尚未提交经公证和认证的文件,因此商务部在初裁前没有充足的时间来进行调查,所以未在初步裁定中公告有关更名事宜。
  初步裁定后,代理人提交了经公证后的更名文件,在实地核查中,商务部核查小组对更名文件的真实性,公司的权益和债务变更情况进行了核实,确认应诉人的名称应由拜耳公司(Bayer Corporation)变更为拜耳聚合物有限责任公司(Bayer Polymers LLC)。
  初步裁定公告后,2003年9月10日,日本三井武田化学株式会社向商务部递交申请,要求更正TDI反倾销初裁中应诉企业名称,将初裁公告中该公司的英文名称由“Mitsui Taketa Chemical, Inc.”更正为“Mitsui Taketa Chemicals, Inc.”。经核实,该公司的英文应为“Mitsui Taketa Chemicals, Inc.”
  3、对损害和损害程度的继续调查
  (1)接收初裁后的书面评论
  初裁后,有关利害关系方递交了书面评论意见。针对有关利害关系方提出的主要问题,调查机关在终裁前进行了进一步调查和取证。
  (2)终裁前的实地核查
  2003年7月,调查组对沧州大化进行了终裁前的实地核查。
  (3)召开下游用户座谈会
  在本案调查过程中,国内产业下游用户提出了对本案调查与裁决的观点和意见。调查组于2003年9月召开座谈会专门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并接收了其提交的书面材料。
  调查机关对申请书及所附证据材料、回收的调查问卷、实地核查的结果、利害关系方的书面评论及所附证据材料、座谈会上各方的发言及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了认真分析和评估,对各利害关系方的意见依法给予了充分考虑。
  二、被调查产品、国内同类产品以及国内产业范围 
  1、被调查产品
  本案被调查产品是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的进口产品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型号为TDI80/20)。
  产品名称: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型号为TDI80/20)
  英文名称:TOLUENE DIISOCYANATE
  被调查产品种类:有机化学中的含氮基化合物项下的异氰酸酯类
  被调查产品的规格型号:TDI80/20
  化学分子式:C9H6N2O2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则号:29291010
  物理形态:常温下为白色或浅黄色透明的液体。
  物理及化学性质:熔点14℃左右,沸点118℃易(1.33kPa),相对密度为1.22左右,易溶于丙酮、醚类,并与强氧化剂、水、醇类、胺类、酸类、强碱发生反应,燃烧并分解,生成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氧化氮、一氰化氢等。
  产品用途:制备高分子新材料聚氨酯的主要原料。
  商务部在考察了产品的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生产技术和产品用途、产品的替代性和相互竞争性等因素后,认定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的进口产品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型号为TDI80/20)与国内产业生产的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型号为TDI80/20)具有可比性,属于同类产品。并根据上述被调查产品范围进行产业损害调查。
  2、国内同类产品
  调查机关在考察了产品的基本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质、制造过程、生产技术和产品用途、产品的替代性和相互竞争性等因素后,认定被调查产品与中国国内生产的TDI产品(型号为TDI 80/20)属于同类产品。
  在本案调查过程中,有应诉企业提出,中国国内生产的TDI产品与被调查产品不是“同类产品”。 调查机关对此进行了认真调查。
  调查机关在听取有关产业专家意见并赴申请人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后认为,中国国内生产的TDI产品与被调查产品并不存在本质的差别,属于同类产品,主要理由:
  (1)物理性能及化学性质。申请人企业沧州大化生产的TDI产品与被调查产品具有相同的化学分子式,相同的物理形态,其熔点、密度、在不同溶剂中的溶解度、以及与常见的酸碱等试剂的反应性质均相同。
  (2)重要的产品质量指标。据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沧州大化生产的TDI产品,其比较纯度、异构比、可水解氯、酸度等指标,与被调查产品不存在重大差别,可以相互替换。
  (3)原料与制造工艺。沧州大化生产的TDI产品与被调查产品均采用甲苯、硝酸、硫酸、液氯、一氧化碳、氢气等作为原料,均采用氯酰化法生产,其关键工艺流程不存在重大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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