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
无偿划转行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3]434号)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近接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豁免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的申请》([2002]通字第054号)。现就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问题通知如下:
经审核,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将持有的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9135万股国有股无偿转让给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已经财政部批复同意(财企[2003]44号),符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24号)第
一条规定的范围,同意对该项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涉及的转让方和受让方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